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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2来源: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阅读次数:0

豫科条〔201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为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科办资〔2017〕113号)要求,加强我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宣传推介和业务对接等工作,科技厅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河南省内注册的主要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投资机构和投资管理(顾问)企业(机构)。
    二、统计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经营活动、资本来源、项目投资情况、退出情况及管理与政策等六个方面。
    三、统计调查工作要求
    (一)本次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条财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具体实施,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地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数据汇总和审核。
    (二)本次调查统计工作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7〕4号),被列为国家科技专项统计。统计调查工作使用“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www.ivcc.cn)”平台进行电子填报。
    (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安排专人作为调查员,积极发现本地区的创业投资风险机构,加强与创投机构的联系和沟通,督促所属区域的创投机构做好统计填报工作,确保全面、完整、准确反映本地区创业投资发展情况。
    (四)省科技厅将对各地(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积极参加统计调查、且按要求完成数据资料提交的创投机构,将纳入相关科技金融政策的重点支持范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上报调查员信息(1月22日-1月26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填报《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扫描件报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2.上报创投机构名单(1月29日-2月12日)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已在系统注册创投机构(附件2)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新增的创投机构信息进行汇总,填报《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附件3),于2018年2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将为新增创投机构在“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上创建用户账号和密码,并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用户账号和密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统计调查员和创投机构。
    3.填报统计调查数据(2月12日-3月9日)
    请参加统计调查的创投机构使用分配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信息系统(www.ivcc.cn)”,按系统要求进行填报,并于2018年3月9日前系统提交。
    4.数据汇总审核(3月12日-3月30日)
    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将对各创投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系统要求,需要修改的,将及时联系创投机构修改完善。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省科研生产试验基地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魏帅
    联系电话:0371-65727058 
    电子邮箱:kjtjdb@126.com
    2. 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联  系  人:王娜
    联系电话:0371-65942081  
  
    附件:1.《调查负责人及调查员回执单》
          2.《系统已注册创投机构名单》
          3.《新增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汇总表》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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